金曹
官署名。漢朝三公府僚屬諸曹之一,掌貨幣、鹽鐵事。郡國亦置,兼掌市政。以掾主其事。三國、晉丞相相國府、諸公府、大將軍府皆置,西晉末改長官為參軍。晉朝諸縣亦置,長官仍為掾。北魏諸縣、北齊三師二大三公府、諸州、諸郡縣,隋朝雍州、諸郡縣置,長官為從事、佐或掾、參軍事。隋朝所置掌內外庫藏、權衡量度事,文帝開皇三年 (583) 改名司金。
官署名,漢置,漢朝三公府設此官署,掌貨幣鹽鐵事;郡國也置,除掌貨幣鹽鐵外,還兼掌市政。掾為曹長官,秩比三百石。《後漢書·百官一·太尉》:“金曹主貨幣鹽鐵事,倉曹主倉谷事。”其後,三國、晉丞相(相國)府、諸公府、大將軍府及縣都置,晉公府金曹長官稱參軍,縣仍為掾。北魏、北齊公府州郡縣皆置。隋文帝開皇三年改稱司金。
金曹字典分解
金的解釋 金 jīn 一種化學元素,符號Au,原子序數79,黃赤色,質軟:黃金。金子。金筆。 金一類的,具有光澤、延展性,容易傳熱和導電的固體的通稱(汞除外)。:金屬。五
曹的解釋 曹 cáo 等,輩:爾曹(你們)。吾曹。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曹(中國明、清兩代各部司曹的通稱,源於漢代曹史的簡稱,相當於郡守的總務長)。 訴訟的原告、被告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