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十道監司

歷史字典解釋

元朝江南諸道行御史台下轄監合稱。即江東建康、江西湖東、江南浙西、浙東海右、江南湖北、嶺北湖南嶺南廣西、海北廣東、海北海南、福建海十道肅政廉訪司。

詞語分解

  • 江南的解釋 ∶長江下游以南的地區,就是江蘇、安徽兩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江南草長,雜花生樹。;;南朝梁; 丘遲《與陳伯之書》江南好風景。;;唐; 杜甫《江南逢李龜年》能不憶江南。;;唐; 白居易《憶江南》春風又
  • 監司的解釋 .負有監察之責的官吏。 漢 以後的司隸校尉和督察州縣的刺史、轉動使、按察使、布政使等通稱為監司。《後漢書·左雄傳》:“監司項背相望,與同疾疢,見非不舉,聞惡不察。” 明 楊珽 《龍膏記·賜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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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廠員”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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