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工務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國民黨政府設定,屬鐵道部。依照民國二十年(公元1931年) 二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的《鐵道部組織法》規定,其職掌為:一、鐵道工務的監督管理及擴充改良;二、鐵道路線的測定及其工程設計;三、鐵道建築工程的監督管理;四、鐵道終點及沿線附屬區域市街港埠建設;五、鐵道工程機械建築材料購置的審核;六、鐵道機廠材料工廠的建設管理;七、省有民有鐵道工務的監督;八、其他一切鐵道工程建設事項;九、國道工務事項。以長為主官,下設科長、科員,分理本司事務。

詞語分解

  • 鐵道的解釋 一種永久性道路,上面有按間距鋪設並固定在枕木上的鋼軌,枕木置於水平或有坡的鋪有道碴的路基上,為貨車、客車及其他機車車輛提供軌道詳細解釋鐵路。 鄒魯 《中國國民黨黨史》第一篇第三章:“一曰急辦國有鐵道

歷史官職推薦:常調

官制用語。宋朝判、司、簿、尉及其攝官,依不同出身、任數、考數、舉主員數,是否流外,升轉錄事參軍或下州令、錄,稱為常調。以此法升轉之官,則稱常調官。時有俗語說: “家常飯好吃,常調官好做”。 宋制,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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