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慰使司
官署名。元明清都置。元代掌軍民之務,分道掌管郡縣,行省有政令則宣布於郡縣,郡縣有請求則向省匯報。見《元史·百官七·宣慰使司》。明承元制,在西南少數民族世襲的土官中置宣慰司,司置使,為土官中最高武職,從三品。其佐官員有同知,正四品;副使,從四品;僉事,正五品;經歷司經歷,從七品;都事,正八品。見《明史·職官五·土官》。清沿明制,也在土司中設宣慰使司,為地方高級專員官署,掌土司軍政。見《清史稿·職官四·四川宣慰使司》。參看《歷代職官簡釋·宣慰司》。
官署名。(1)元置,為行省與路之間的轉承機關,掌軍民之務,分道以領路、府、州、縣,行省有政令則布於下,路府有所請則轉達於省。元代設宣慰使司者,凡六道及一處。六道為山東東西道、河東山西道、淮東道、荊湖北道、湖南道、四川南道;一處為烏撒烏蒙等處宣慰使司,治烏撒路,隸雲南行省。宣慰使司每司設宣慰使三人,從二品;同知一人,從三品;副使一人,正四品;其下有經歷、都事、照磨兼架閣管勾各一人。(2)元代另有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設於少數民族地區,參用土人。明清沿其制,設宣慰使司,為武職土官宣慰使的官署。明制,宣慰使從三品;其下設同知一人,正四品;副使一人,從四品;僉事一人,正五品;經歷司經歷一人,從七品;都事一人,正八品。清制宣慰使品秩同明,置於四川省者七人,其中天全州、茂石廳、雜各廳各一人,打箭爐廳所屬的正明、布拉克底、巴旺、格爾格忒各一人;置於雲南省者一人,設於普洱府屬車裡。
宣慰使司字典分解
宣慰的解釋 謂大臣代表皇帝視察某一地區,宣揚政令,安撫百姓。 唐 封演 《封氏聞見記·飲茶》:“御史大夫 李季卿 宣慰 江南 ,至 臨淮縣 舘,或言 伯熊 善茶者, 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