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告
漢朝官吏休假制度。官吏休假稱“告”,二千石以上官吏經考課居最,法令可帶職休假,則稱予告。予告不得歸家,但居官不視事。一說,官吏考課連得三最,方得予告。東漢和帝時,此制廢。後代凡官員因老、病休致,亦稱予告。
官員的法定休假。漢制,在官有功最,依法賜以休假,其作用與賞賜同。《漢書·馮奉世傳》說:“夫三最予告,令也。”謂依令規定,在官考績連續三次功居上等,即可予以休假。享有予告待遇者, 在漢代為二千石以上的官員。
予告字典分解
予告的解釋 (1). 漢 代二千石以上有功官員依例給以在官休假的待遇,謂之予告。告,休假。《漢書·馮野王傳》:“今有司以為予告得歸,賜告不得,是一律兩科,失省刑之意。”《史
予的解釋 予 yú 同“余”,我:予智自雄(自誇聰明,妄自誇大)。予取予求(原指從我這裡取,從我這裡求;後指任意索取)。 奪取 予 yǔ ㄩˇ 給與:予以。賜予。賦予
告的解釋 告 gào 說給別人,通知:告諭。告知。告誡。告訴。報告。勸告。奔走相告。 向行政司法機關檢舉、控訴:告發。告狀。控告。 表明,請求:告老。告急。自告奮勇。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