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師中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載師司長官,掌封邑的劃分,管理全國農、牧、鹽業生產及賦役的徵發。下設小載師下大夫、小載師上士以佐其職,領司封中士、司農上士、司均上士、司賦上士、司役上士、掌鹽中士、掌遺中士、典牧中士、典牛中士等官屬。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以下大夫為長官。宣帝即位後,復置。正五命。隋文帝開皇元年(581)罷。
官名。《周禮》地官之屬有載師,上士二人,中士四人,掌理土地賦役等事務。北周地官府所屬有載師中大夫,正五命。其職任與《周禮·地官》的載師相同。副職為小載師下大夫,正四命;所屬有載師上士,正三命,司封中士、下士,司農上士、中士,司均上士、中士,司賦上士、中士,司役上士、中士,掌鹽中士、下士,掌遺中士,掌堰下士,典牧中士、下士,典牛中士、下士。
載師中大夫字典分解
載師的解釋 官名。掌理土地賦役等事務。《周禮·地官·載師》:“載師掌任土之灋,以物地事授地職,而待其政令。”《資治通鑑·陳文帝天康元年》:“ 周 遣小載師 杜果 來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