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海南道宣慰司

歷史字典解釋

元至元十七年 (1280) 置,屬湖廣中書省治所在雷州路 (今廣東雷州市)。轄境相當今廣東信宜、廉江以南雷州半島、廣西浦北、靈山、防城港以南以東地區及海南省。明洪武二年(1369) 廢。


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置,治雷州路(今廣東雷州市)。明洪武二年(1369年)廢,轄境併入廣東等處行中書省。

詞語分解

  • 海北的解釋 泛指僻遠的北方。 南朝 宋 鮑照 《河清頌》:“朔南暨教,海北騰聲。” 南朝 陳 徐陵 《河東康簡王墓誌》:“違青丘於海北,應紫蓋於 江 南。”
  • 宣慰司的解釋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軍民事務,分道掌管郡縣,為行省和郡縣間的承轉機關。 明 清 時不設於內地,而獨存於土司。參閱《文獻通考》卷六十、 瞿蛻園 《歷代職官簡釋》。

歷史地名推薦:滸山濼

在今山東鄒平縣西南長白山下。《方輿紀要》 卷鄒平縣 “長白山” 條下: “ 《志》 雲,山下有滸山濼,在縣西十五里。下流入小清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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