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店鎮
即今江西贛縣東北茅店鄉。清同治 《江西全省輿圖》 卷9: 贛縣東北有茅店墟。
在江西省贛縣中部、貢水下游。面積110平方千米。人口2.5萬。鎮人民政府駐茅店圩,人口 1300。宋初始有幾家茅草店,故名茅店。1949年為茅店、七里等鄉。1958年設東方紅公社,後易名茅店公社。1984年改鄉,1996年改設鎮。產稻、甘蔗、油菜籽、席草、茶葉等。有製糖、農機等廠。水產養殖業較盛。京九鐵路、323國道經此。
茅店鎮字典分解
茅店的解釋 [inn] 鄉村小客舍舊時茅店社林邊。——宋· 辛棄疾《西江月》
鎮國語字典 鎮 (鎮) zhèn 壓:鎮尺(用金屬、玉石等製成的尺形文具,用來壓書和紙。亦稱“鎮紙”,“壓尺”)。鎮痛。 以武力維持安定:鎮壓(用強力壓制,不許進行政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