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置,屬台灣省。治所即今台灣省花蓮縣。據民國《花蓮縣誌稿》說:“昔人稱今之花蓮溪右岸曰洄瀾港,簡稱洄瀾, 以溪水奔注與海浪衝擊作縈迴狀得名。”諧音稱花蓮港,簡稱花蓮。縣以此得名。
在台灣省本島東部,東瀕太平洋,西依中央山脈和台中、南投、高雄三縣接壤,南連台東縣,北接宜蘭縣。面積 4628.6 平方千米。人口35萬,高山族約占1/4。為本省人口密度最低的縣。轄1市、2鎮、10鄉。縣治花蓮市。舊稱崇爻、奇萊。傳說花蓮溪水東注與海濤迂迴彭湃,稱回瀾,諧音為花蓮。清光緒元年(1875年)移台灣南撫民理番同知於卑南,花蓮地屬之。光緒十三年置花蓮港廳,改屬台東直隸州。日占初期屬台南縣台東支廳,後劃出富里以北地區設花蓮港廳。1945年光復後設花蓮縣。境內多山,山地面積約占87%。東部海岸山脈縱貫,西部中央山脈地勢峻峭,中部台東縱谷平原為主要農業區。秀姑巒溪、花蓮溪、和平溪等流入海。北回歸線穿越縣境,屬北熱帶及南亞熱帶濕潤氣候。經濟以農、林業為主。農產稻、甘蔗、甘薯、玉米、大豆、花生、木瓜、菸草、鳳梨、柑橘等。所產橄欖最為著名。森林覆蓋面積約71%,居省第二位。海岸線長,漁業發達。礦產有大理石、白雲石、石灰石、石棉等,其中大理石蘊藏量達 3000 億噸,暢銷海內外。工業主要有採礦、木材加工等。設有美侖工業區,有紙漿、大理石、水泥、化肥和製糖等廠。花東鐵路、北迴鐵路縱貫縣境,9號、11號和8號、14號、16號、18號省道縱橫境內。海運有國際海港花蓮港。有班機通台北市、高雄市。名勝古蹟有掃叭石柱、太魯閣、清水斷崖、鯉魚潭和安通、瑞穗、紅葉等溫泉。
花蓮縣字典分解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