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賧
唐南詔中心區十賧之一。治所在太和城(今雲南大理市北十里太和村一帶)。轄境約當今雲南大理市西洱河以北一片。《新唐書·南詔傳》:“夷語山陂陀為和,故謂太和。”《元混一方輿勝覽》:“賧,漢語府也。”大理廢。
太,又作矣(《新唐書·南詔傳》)。南詔於太和城置,治今雲南省大理市南太和村。為南詔直轄西洱河(今洱海)區域十賧之一。大理廢。
太和賧字典分解
太和的解釋 見“ 太和 ”。亦作“ 大和 ”。1.天地間沖和之氣。《易·乾》:“保合大和,乃利貞。”大,一本作“ 太 ”。 朱熹 本義:“太和,陰陽會合沖和之氣也。”《漢書
賧國語字典 賧 (賧) dǎn 中國古代南方某些少數民族以財物贖罪稱“賧”;一說所輸貨物稱“賧”。 中國傣語稱用物品奉獻(佛):賧佛。 筆畫數:12; 部首:貝; 筆順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