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鄉縣
東晉末置,屬晉康郡。治所在今廣東羅定市南百里。南朝宋初為晉康郡治,元嘉中廢。南齊復置,為廣熙郡治。梁為平原郡及瀧州治。隋開皇十年(590)改為平原縣。
古縣名。晉末置,治今廣東省羅定市東南。屬晉康郡。南朝宋元嘉二十年(443年)前併入端溪縣。齊復置,為廣熙郡治。隋開皇九年(589年)改為平原縣。
龍鄉縣字典分解
龍鄉的解釋 (1).古地名。在今 河南省 開封市 。產鳴雞。《文選·謝莊〈宋孝武宣貴妃誄〉》:“ 律谷 罷煖, 龍鄉 輟曉。” 李善 註:“《陳留風俗傳》曰: 允吾縣 者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