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羅縣
清雍正二年(1724)置,屬寧夏府。治所即今寧夏平羅縣。《平羅紀略》:“明代有虜警,設兵禦寇,故曰平虜。”滿清忌“虜”字,改“虜”為羅,故稱平羅。民國初屬甘肅寧夏道。1928年屬寧夏省。1958年後屬寧夏回族自治區。
在寧夏回族自治區北部。東臨黃河,西倚賀蘭山。屬石嘴山市。面積 2916 平方千米。人口26.6萬。轄9鎮、12鄉。縣人民政府駐城關鎮。自治區屬前進、明水湖農場亦在縣境。唐警州、宋定遠鎮、西夏定州地。明永樂初築平虜城,嘉靖三十年(1551年)置平虜千戶所。據《平羅紀略》:“明代有虜警,設兵禦寇,故曰平虜。”清初改平虜為平羅。雍正三年(1725年)裁所置縣。1913年屬甘肅省朔方道,1914年屬寧夏道。1928年屬寧夏省,1954年屬甘肅省銀川專區,1958年直屬寧夏回族自治區。1972年屬銀北地區,1975年屬石嘴山市。2003年陶樂縣部分併入。地處銀川平原北部。屬中溫帶乾旱氣候。農產以小麥、稻、玉米、甜菜、胡麻為主。特產紅、黑瓜子。工業有機械、建材、製糖、冶金、採煤等。包蘭鐵路、平汝鐵路支線、石中高速公路和109國道、沿山公路貫通縣境。名勝古蹟有玉皇閣、鐘鼓樓、田州塔和沙湖旅遊度假區。
平羅縣字典分解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