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府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升巴安縣置,屬川滇邊務大臣。治所即今四川巴塘縣。轄境相當今四川巴塘、鄉城、得榮三縣,理塘西部及西藏鹽井縣地。1913年復改為巴安縣。
清宣統三年(1911年)升巴安廳置,治今四川省巴塘縣。轄今四川省西部巴塘、鄉城等縣一帶。1913年廢府改縣。
巴安府字典分解
府國語字典 府 fǔ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
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升巴安縣置,屬川滇邊務大臣。治所即今四川巴塘縣。轄境相當今四川巴塘、鄉城、得榮三縣,理塘西部及西藏鹽井縣地。1913年復改為巴安縣。
清宣統三年(1911年)升巴安廳置,治今四川省巴塘縣。轄今四川省西部巴塘、鄉城等縣一帶。1913年廢府改縣。
府國語字典 府 fǔ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