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天府
明永樂元年 (1403) 改北平府置,建為北京。十九年 (1421) 定都於此,改稱京師。治所在大興、宛平二縣 (即今北京市)。轄境相當今河北長城以南,遵化、丰南以西,拒馬河、大清河、海河以北及文安、大城縣地。清中葉後東部略小。1914年廢。
明永樂元年(1403年)改北平府置,並建為北京,稱為行在。十九年定都於此,改稱京師。治大興、宛平二縣(即今北京城),轄境相當今北京市、天津市海河以北及河北省長城以南,遵化、丰南以西,拒馬河、大清河、海河以北和文安、大城等地。清中期以後,東部轄境略減縮。1914年省。
順天府字典分解
順天的解釋 遵循天道;順從天的意旨。《易·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孔穎達 疏:“順奉天德。”《管子·形勢》:“順天者有其功,逆天者懷其凶。” 三國 魏
府國語字典 府 fǔ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