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府
明洪武七年(1374)改中立府置,直隸南京。治所在鳳陽縣(今安徽鳳陽縣)。轄境相當今安徽天長、定遠、霍邱以北地區。因府在明代為皇室先世陵墓所在,建為中都。清屬安徽省。1912年廢。
明洪武二年(1369年)以鳳陽為帝鄉,建為中都。六年改臨濠府為中立府,次年又改中立府為鳳陽府。治鳳陽縣(今屬安徽)。轄境相當今安徽省天長、定遠、霍邱等市縣以北地區及江蘇省盱眙、泗洪等縣地。清康熙六年(1667年)屬安徽省。雍正後轄境縮小。1912年廢。
鳳陽府字典分解
鳳陽的解釋 《詩·大雅·卷阿》:“鳳皇鳴矣,於彼高岡。梧桐生矣,於彼朝陽。”後用“鳳陽”指朝陽。 唐 溫庭筠 《和友人溪居別業》:“積潤初銷碧草新,鳳陽晴日帶雕輪。”
府國語字典 府 fǔ 儲藏文書或財物的地方:府庫。天府。 舊時封建貴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中國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區域名,等級在縣和省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