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縣
在西藏自治區西南部。屬日喀則地區。面積 9100 平方千米。人口1.2萬。轄2鎮、3鄉。縣人民政府駐宗嘎鎮。吉隆,系用漢字譯寫的藏語地名,意為“舒適村、快樂村”。曾譯濟嚨、雞中、濟隆,又曾寫濟特宗。元為烏思藏納里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轄地。明屬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轄地。清滅明後,加強了對西藏的治理。原西藏噶廈地方政府管理境內時置吉隆宗和宗嘎宗(有書載“吉隆東宗、西宗”和“宗嘎上宗、下宗”共四宗)。西藏民主改革前吉隆曾一度歸阿里管轄。1960年吉隆宗與宗嘎(又寫宗噶)宗合併,改設為吉隆縣,屬日喀則專區。1970年屬日喀則地區。地處喜馬拉雅山南北兩坡。縣境大部位於喜馬拉雅山的北坡,地勢高而平緩。雅魯藏布江為縣境北部的界線。縣境南部處於喜馬拉雅山的南坡,地形複雜,山谷陡峭。屬高原溫帶氣候。為以農、牧、林相結合的縣。農產有青稞、春小麥、豌豆、蕎麥、玉米、穀子、馬鈴薯、油菜籽等。畜產有氂牛、犏牛、藏系綿羊、山羊、馬等。森林資源以生長松、柏、杉為主,還產特有樹種西藏長葉松、長葉雲杉、喜馬拉雅紅豆杉等。野生動物有藏野驢、雪豹、金錢豹、狐狸、猞猁、水獺、旱獺、麋鹿、長尾葉猴、恆河猴、野豬、獐、熊以及孔雀、雉、黑頸鶴、藏雪雞等。有冬蟲夏草、胡黃連、貝母、三七、天麻、黨參、當歸、雪蓮等藥材。有木材加工業。有北連日阿公路,東接中尼公路的專線公路。名勝古蹟有吉隆江村自然保護區、吉隆三趾馬化石、帕巴寺等。
吉隆縣字典分解
吉隆的解釋 吉祥興盛。《漢書·藝文志》:“故聖王必正歷數,以定三統服色之制,又以探知五星日月之會。凶阨之患,吉隆之喜,其術皆出焉。”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