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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蕃等處宣慰司

元至元九年(1272)置,治所在河州路(今甘肅臨夏市)。轄境相當青海東部,四川西北部及甘肅洮河以西,禮縣,武都、文縣一帶。明初廢。


蒙古置,治河州(後改為路,今甘肅臨夏市)。轄境相當今青海省黃河以南的河曲及甘肅省、四川省境的洮河、白龍江、岷江上游一帶。明洪武三年(1370年)廢。

吐蕃等處宣慰司字典分解

吐蕃的解釋 公元七至九世紀,我國古代藏族所建政權。據有今 西藏 地區全部,盛時轄有 青藏高原 諸部,勢力達到西域、 河隴 地區。其贊普 松贊乾布 、 棄隸縮贊 先後與 唐

多學一學:吐突承璀【歷史人物】

【生卒】:?—820唐閩人,字仁貞。以黃門直東宮。憲宗時,累官左神策護軍中尉,封薊國公。王承宗叛,詔以承璀為行營招討處置使,率師討之。官謂古無中人位大帥,更為招討宣慰使。穆宗立,因承璀曾有請立澧王之議,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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