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
①西漢高帝六年 (前201) 置,為豫章郡治。治所在今江西南昌市東。南朝陳移治今南昌市西郊紅石崗上。隋改名豫章縣。唐寶應元年 (762) 又改名鍾陵縣,貞元中復名南昌縣,為洪州治。治所即今南昌市。五代南唐為南昌府治。北宋太平興國六年(981)與新建縣同為洪州治。專轄今南昌城東南部。後為隆興府治。元為龍興路治。明為南昌府治。1912年為江西省治。1926年析置南昌市後,縣治與市治同城。1945年遷治蓮塘; 1946年又遷治謝埠; 1949年遷今南昌縣 (蓮塘鎮)。
②三國蜀於東漢建安十九年 (214) 置,屬朱提郡, 為降都督駐地。 治所在今雲南鎮雄縣境。 西晉太康元年 (280) 改名南秦縣。
③南朝梁置,屬合浦郡。治所在今廣西博白縣東南十五里三灘鎮。隋大業初屬合浦郡。唐初屬潘州。貞觀中改屬白州,天寶初屬南昌郡,乾元初復屬白州。北宋開寶五年 (972) 廢。
(1)古縣名。(1)三國蜀置,治今雲南省鎮雄縣境內,屬朱提郡。西晉時改南秦縣。(2)唐武德五年(622年)置,治今江西省南昌市西南,屬洪州。八年廢。(3)南朝梁置,治今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城東南三灘。隋屬越州,後屬合州。唐屬潘州,後改屬白州。北宋開寶五年(972年)廢入博白縣。(2)今縣名。在江西省中北部,南昌市區東側,贛江、撫河下游,東北臨鄱陽湖。屬南昌市。面積 1839 平方千米。人口 107.3 萬。轄11鎮、7鄉。縣人民政府駐蓮塘鎮。秦屬九江郡地。西漢高祖六年(前201年)置南昌縣,為豫章郡治,寓“南疆昌大、南方昌盛”之意。東漢屬豫章郡。隋開皇九年(589年)更名豫章縣。唐寶應元年(762年)改名鍾陵縣,貞元中復名南昌縣,為洪州治。五代南唐末為南昌府治所。南宋為隆興府治。元為龍興路治。明初為洪都府治,後為南昌府治。清為南昌府治。1912年屬江西省。1926年析城區設南昌市,市、縣同城而治。1930年縣治遷謝埠,1932年遷回南昌。1937年遷萬舍。1939年遷三江南街蔡家。1945年遷蓮塘,1946年遷謝埠。1949年復遷蓮塘,屬南昌專區。1958年屬南昌市,1961年屬宜春專區,1971年復屬南昌市。地處鄱陽湖平原,贛江、撫河縱貫全境入鄱陽湖,地勢平坦,河渠成網,有瑤湖、青嵐湖、大沙湖、芳溪湖等湖泊。屬中亞熱帶濕潤氣候。為全國商品糧、商品豬、商品魚生產基地縣,盛產棉花、油菜籽、蔬菜等,水產養殖業發達。素稱“魚米之鄉”。工業有農機、手扶拖拉機、電機、生物製藥、水泥、化肥、農藥、橡膠、染織、皮革、服裝、釀酒、飼料等。浙贛、京九鐵路在境內相交,向塘火車站是省內重要鐵路樞紐站。有溫厚高速公路,105、316、320國道,南峽等公路。水運經贛江、撫河可通鄱陽湖及長江。名勝古蹟有蜚英塔、永木黎家明清建築群、三國東吳古墓、唐永王墓。
南昌縣字典分解
縣國語字典 縣 (縣) xiàn 中國省級以下的一種行政區劃。 縣 (縣) xuán 古同“懸”。 筆畫數:7; 部首:厶; 筆順編號:251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