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典故>> 十八重地獄

十八重地獄

見“十八層地獄”。《太平廣記》卷379 引《塔寺記·劉薛》:“(劉薛)暴疾亡……至~,隨報輕重,受諸楚毒。”

順便了解:十三道提刑按察司【歷史官職】

明朝浙江、四川、山東、河南、陝西、山西、江西、廣東、廣西、福建、湖廣、貴州、雲南道提刑按察司的總稱。各設按察使、副使、僉事等員,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永樂初革。永樂五年(1407)置交阯道,十二年始置貴州道,宣德五年 (1430) 革交阯道,遂定為十三道之制。

十八重地獄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