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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恆弒君

春秋.哀公十四年》:“齊人弒其君壬(齊簡公)於舒州。”按,齊君無道,大臣陳恆出於被迫將其弒除,因此《春秋》只書“齊人”;但《左傳》則書“齊 陳恆弒其君”。後因以“陳恆弒君”為代人受過之典。清 孔尚任《桃花扇.辭院》:“這冤怎伸,硬疊成曾參殺人;這恨怎吞,強書為陳恆弒君。”

陳恆弒君字典分解

成語陳恆弒君的解釋 陳恆 , 春秋 齊 大臣。 陳恆 弒君是君主無道,出於被迫,因此《春秋·哀公十四年》只書“ 齊 人弒其君”。後因以“陳恆弒君”為代人受過之典。 清 孔尚任 《桃花扇·辭院》:“這寃怎伸,硬疊成 曾參 殺人;這恨怎吞,強書為 陳恆 弒君。

多學一學:陳希亮【歷史人物】

字公弼,原籍京兆(今陝西西安)人,徙居眉州青神。天聖進士,與侄庸、諭稱“三儁”。歷知長沙、臨津諸縣及房州、鳳翔等府。嘉祐二年(1057),入為開封府判官,改判三司戶部勾院,授京西、京東轉運使。為人清正無阿,見義勇為,不計禍福。所至奸民猾吏匿跡,改過,凡不改者必誅,王公貴人皆畏懼。英宗即位,遷太常少卿,旋致仕。卒,贈工部侍郎。宋眉州青神人,字公弼。幼孤好學,兄使治錢息,希亮召逋家焚其券。仁宗天聖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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