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居異財
猶別籍異財。清 薛福成《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子既娶婦,與父母別居異財,甚者不相聞問。”
並列 單立門戶,各蓄家產。清·薛福成《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子既娶婦,與父母~,甚者不相聞問。”△多用於家庭生活方面。→別籍異財
別居異財字典分解
成語別居異財的解釋 指另立門戶,各蓄家產。
別居的解釋 (1).另居一處。《史記·大宛列傳》:“ 昆莫 老,常恐 大祿 殺 岑娶 ,予 岑娶 萬餘騎別居。”《晉書·律曆志上》:“昔 魏明帝 時,令 和 承受笛聲以作此
異財的解釋 (1).分開財產。多指分家。 漢 班固 《白虎通·封公侯》:“受命不封子者,父子手足,無分離異財之義。”《後漢書·黨錮傳序》:“禮,從祖兄弟別居異財,恩義已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