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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理喻

喻:使明白。不能夠用道理使他明白。形容態度蠻橫,不講道理。明.沈德符《野獲編.褐蓋》:“要之,此輩不可理喻,亦不足深詰也。”茅盾《蝕.追求》八:“想到這裡,曼青不但忘記了分辯,反而很傷心地嘆了一口氣。‘何必發愁呢!我並不是不可理喻的人,我不肯鬧出笑話來,使大家難堪。’”巴金《家》八:“收票的人告訴他們說,這跟普通戲園不同,不買票就不能看戲。他們簡直不可理喻,一定要進去。”


偏正 不能用道理使其明白。形容蠻不講理。肖達《身在蒼煙落照間》:“在陸天富的眼裡他的老婆變得越來越不可理解,甚至~了。”△多用於情狀方面。→不近人情 ↔入情入理

不可理喻字典分解

成語不可理喻的解釋 喻:開導,曉喻。沒法跟他講道理。形容蠻橫或固執。

不可的解釋 (1) [should not]∶不可能;不可以兼與藥相粘,不可取。——宋·沈括《夢溪筆談·活板》學不可以已

理喻的解釋 [discourse of reason] 用道理來解說,使人明白不可理喻

看一看:不入八分鎮國公【歷史官職】

爵名。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九等。位奉恩輔國公下、不入八分輔國公上。所謂八分,系因太祖努爾哈赤時封八“和碩貝勒”,共議國政,賞賜均分,體制崇於其他貝勒,故稱“八分”。後太宗皇太極定宗室爵位等級,自貝子以上皆入八分,鎮國公、輔國公不加“不入八分”字樣者亦入八分,統謂之入八分王公。宗室內有特恩封公及親王餘子授封公者皆不入八分。入關以後,入八分與不入八分實際上只反映特權待遇的差異。 封爵名。清置,見“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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