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明之材
借指輔佐國政的人材。《漢書·刑法志》: “有司無仲山父將明之材,不能因時廣宣主恩,建立明制,為一代之法。” ●《詩·大雅·丞民》: “肅肅王命,仲山甫將之。邦國若否,仲山甫明之。” 相傳周宣王大臣仲山甫往齊築城,尹吉甫作詩送之。詩中說仲山甫執行周王命令,國家安定與否,他是十分明白的。
將明之材字典分解
成語將明之材的解釋 將:執行;明:辯明。舊指有輔佐帝王,執掌政事的才能。
將明的解釋 謂人臣奉行王命,明辨國事。語出《詩·大雅·烝民》:“肅肅王命, 仲山父 將之;邦國若否, 仲山父 明之。”《漢書·刑法志》:“有司無 仲山父 將明之材。” 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