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宮
晚明三案之一。泰昌元年(1620年),明光宗死,其子朱由校(熹宗,年號天啟,1620——1627年在位)當立,撫養他的李選侍(光宗寵妃)與心腹宦官魏忠賢想利用熹宗年幼的機會,把持朝政,便據占乾清宮,不肯移居他宮。按封建禮儀制度,只有皇帝和皇后才能住乾清宮。朝臣劉一燝、周嘉謨及言官楊漣、左光斗等怕李選侍自宮中要挾熹宗以乾國政,於是迎奉熹宗暫居慈慶宮,迫使李選侍遷至噦(huì匯)鸞宮(宮女養老的地方),然後引太子還乾清宮舉行即位儀式。此為“移宮”一案。與“梃擊”、“紅丸”並稱三案。此事後來議論很多,成為派系鬥爭的重要題目。
【出典】:
《明史》卷22《熹宗本紀》297頁:“四十八年(1620年),神宗遺詔皇長孫及時冊立,未及行。九月乙亥,光宗崩,遺詔皇長子嗣皇帝位。群臣哭臨畢,請見皇長子於寢門,奉至文華殿行禮,還居慈慶宮。丙子,頒遺詔。時選侍李氏居乾清宮,吏部尚書周嘉謨等及御史左光斗疏請選侍移宮,御史王安舜疏論李可灼進藥之誤,‘紅丸’、‘移宮’二案自是起。己卯,選侍移仁壽殿。庚辰,即皇帝位。”
【例句】:
清·趙翼《廿二史札記》卷35《三案》:“……選侍不得已,即日移噦鸞宮,帝乃還乾清。此移宮一案也。”
移宮字典分解
移宮的解釋 明 季三大案之一。 泰昌 元年, 光宗 死, 熹宗 當立。 熹宗 撫養者 光宗 之寵妃 李選侍 與心腹宦官 魏忠賢 ,意欲借 熹宗 年幼而專權,遂占據 乾清宮
移的解釋 移 yí 挪動:移交。移植。移刻(過一段時間)。移晷(日影移動,猶言經過了一段時間)。移民。遷移。轉移。移樽就教(端著酒去別人跟前以便求教,泛指主動前去向人請教
宮的解釋 宮 gōng 房屋(封建時代專指帝王的住所):宮室。宮廷。宮殿。宮觀(gu刵 )(a.供帝王遊樂的離宮;b.道教的廟宇)。宮禁。宮苑。宮刑。 神話中神仙居住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