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認不諱
並列 承認所做的事情,不再顧忌了。柳建偉《金鈴鐺》:“兒子對傳說的這件事~。”※供,不讀作 gōng。△用於描寫承擔。
供認不諱字典分解
成語供認不諱的解釋 供認:被告對於某一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諱:避諱。指對某項指控完全認同
供認的解釋 (1) [confess]∶不願意地承認短處、失敗、懈怠、過失或罪責(2) [admission]∶[在刑法中]被告對於某一事實或斷言的真實性予以承認罪犯對此供
不諱的解釋 (1).不隱諱。《楚辭·卜居》:“寧正言不諱以危身乎?將從俗富貴以媮生乎?” 漢 王充 《論衡·效力》:“ 穀子雲 、 唐子高 章奏百上,筆有餘力,極言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