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必秦漢詩必盛唐
明代一種文學創作主張。是七子派詩文理論的綱領性口號。提出者為前七子的領袖李夢陽。李夢陽(1473-1530年),字獻吉,號空同子。慶陽(今屬甘肅)人。弘治七年(1494年)進士。曾任戶部郎中,因反對宦官劉瑾下獄。瑾敗,遷江西提學副使。夢陽工詩文,尤長七古,主張說實話,記實事,抒真情。以復古自命,倡言文必秦漢,詩必盛唐,極力掃蕩明初以來台閣體的華靡卑弱的文風,起到了開闊人們眼界的作用,時人竟相趨附。這一文學主張,包含著合理和積極的內涵,但也有一定的片面性,如對中唐以後的詩文橫加貶抑,對宋代以後的詩作更是一筆抹煞。特別是造成了模擬剽竊的不良影響,使詩文創作流於造作,並產生藝術上的雷同。
【出典】:
《明史》卷286《文苑列傳二·李夢陽傳》7348頁:“夢陽才思雄鷙,卓然以復古自命。弘治時,宰相李東陽主文柄,天下翕然宗之,夢陽獨譏其萎弱。倡言文必秦、漢,詩必盛唐,非是者弗道。”《明史》卷287《文苑列傳》:“其持論,文必西漢,詩必盛唐,大曆以後書勿讀,而藻飾太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