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琯聽琴
《舊唐書.房琯傳》:“琯為宰相……聽董廷蘭彈琴,大招集琴客筵宴,朝官往往因廷蘭以見琯,自是亦大招納貨賄,奸贓頗甚。……憲司又奏彈董廷蘭招納貨賄,琯入朝自訴,上叱出之,因歸私第。”
朱長文《琴史》:“薛易簡稱廷蘭不事王侯,散發林壑者六十載。房琯,好古君子也,廷蘭聞義而來,不遠千里。余因此說,亦可以觀房公之過而知其仁矣。”《論語.里仁》:“觀過斯知仁矣。”
唐.房琯因聽琴並受賄而遭到皇上叱出。後遂用為重臣因癖好及贓賄見責之典。
宋.陸游《劍南詩稿》卷三《游漢州西湖》:“向來愛琴雖一癖,觀過自足知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