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諫
《韓詩外傳》卷七:“昔者衛大夫史魚(一作子魚)病且死,謂其子曰:‘我數言蘧伯玉之賢而不能進,彌子瑕不屑而不能退,為人臣生不能進賢而退不屑,死不當治喪正堂,殯我於室足矣。’衛君問其故,子以父言聞。君造然(容納接受的樣子)召蘧伯玉而貴之,而退彌子瑕。徙殯於正堂,成禮而後去。生以身諫,死以尸諫,可謂直矣。”
《大戴禮.保傅》、漢.劉向《新序.雜事一》、三國魏王肅所傳《孔子家語.困誓》均載其事。
所謂“尸諫”,就是死後以屍身的處放,作為最後向君主作某種諫諍的表示。後稱臣下以死諫君為“尸諫”。
《後漢書.虞詡傳》:“臣將從史魚死,即以尸諫耳。”《文選》卷五十六潘岳(安仁)《楊荊州誄》:“史魚諫衛,以屍顯政。”
尸諫字典分解
尸諫的解釋 [death remonstration] 臣子以死來規勸君主凜然古人尸諫之風
屍的解釋 屍 shī 死人的身體:屍體。屍骸。殭屍。借屍還魂。 〔屍位〕空占著職位而不做事,如“屍屍素餐,“屍屍誤國”。 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筆畫數:3;
諫的解釋 諫 (諫) jiàn 舊時稱規勸君主或尊長,使改正錯誤:諫勸。進諫。諫阻。兵諫。從諫如流。 筆畫數:11; 部首:訁; 筆順編號:4512543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