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
五筆編碼:YGHG 注音:ㄓㄥˋ
部首:訁 讀音為:言字旁兒(yánzìpángér)證的倉頡:IVMYM
拼音:zhèng繁體字:證
筆劃:共 7 劃 康熙字典筆劃:証:12;證:19;
分解查字:訁正(yanzheng)
部首:訁 讀音為:言字旁兒(yánzìpángér)證的倉頡:IVMYM
拼音:zhèng繁體字:證
筆劃:共 7 劃 康熙字典筆劃:証:12;證:19;
分解查字:訁正(yanzheng)
證
康熙字典【酉集上】【言字部】證
〔古文〕𨨾【廣韻】【集韻】【韻會】𠀤諸應切,蒸去聲。
【說文】告也。
【玉篇】驗也。
【增韻】𠋫也,質也。
【論語】其父攘羊而子證之。
【史記·齊悼惠王世家】令其辭證皆引王。
【後漢·張衡傳】采前世成事,以爲證驗。
【宋書·沈約自序】探摘是非,各標證據。又與徵通。
【禮·中庸】雖善無徵,無徵不信。
【註】善無明徵,則其善不信也。徵或爲證。
【集韻】唐武后作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