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
注音:ㄅㄧㄥˇ部首:示
拼音:bǐng繁體字:稟
倉頡:YWRF
筆劃:共 13 劃稟的康熙字典筆劃:稟:13;稟:13;
分解查字:亠示(ershi)
拼音:bǐng繁體字:稟
倉頡:YWRF
稟
五筆編碼:YLKI筆劃:共 13 劃稟的康熙字典筆劃:稟:13;稟:13;
分解查字:亠示(ershi)
康熙字典【午集下】【示字部】稟
【正字通】俗稟字。
【唐韻】【集韻】【韻會】𠀤力錦切,音懍。
【說文】賜穀也。從㐭從禾。
【徐曰】公稟賜之也。
【廣韻】與也。
【增韻】供也,給也,受也。
【禮·中庸】旣稟稱事。
【歐陽氏曰】古者給人以食,取之倉廩,故因稱稟給,稟食。
【前漢·孝文紀】吏稟當受鬻者。
【師古註】稟,給也。又【唐韻】【集韻】【韻會】𠀤筆錦切,賓上聲。受命曰稟。
【書·說命】臣下罔攸稟令。
【傳】稟,受也。毛氏曰:今俗以白事爲稟,古無此義。又水名。
【水經注】長社北界有稟水。又【集韻】逋鴆切,賓去聲。受也。
【韻會】俗作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