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政治家劉統勛逝世。
1773年12月29日劉統勛(1698-1773), 字爾鈍,號延清,清內閣學士、刑部尚書,山東諸城(今屬於山東高密)人。1724年(清雍正二年)中進士,入仕途。1729年任湖北鄉試正考官。1736年升內閣學士,署刑部右侍郎。次年,任刑部左侍郎。1741年9月,被提拔為右都御史。1746年3月署漕運總督,9月還京。1747年充順天府鄉試正考官。1748年3月,受命同大學士高斌查辦山東賑務。5月,先後至濟南府德州哨馬營、東昌府及聊城縣運河東岸、泰安府東平縣戴村壩以及沂河西岸江楓口,改壩浚河,成績卓著。1749年12月,遷工部尚書,繼而兼翰林院學士,又遷刑部尚書。1752年以查驗通倉短少米石不實被免職留用。1753年9月,銅山一帶黃河決口,他奏陳疏防之策,繪圖以進。朝廷據圖令其隨地規劃堵御。黃河復歸故道,朝廷嘉其績,令與策楞、舒赫德一併敘升。他十視河壩,兩修海塘,前後奏章數十起,皆中機宜,剔除積弊,利於民生。河南百姓為之立祠於黃河南岸。1754年,朝廷加劉統勛為太子太傅。協辦陝甘總督事務,賜孔雀翎。朝廷命他巡視巴里坤、哈密駐兵,正遇睦爾撒納(回部首領)兵擾伊犁;定西將軍永常自木累退師巴里坤。他據此上奏,請棄巴里坤,退守哈密。朝廷震怒,即行革職押解回京。其子亦被拿交刑部,家資充作軍用。未幾,從寬免罪,命他以司員辦理軍需,效力贖罪,1756年補授刑部尚書,發還本籍家產。1757年5月, 雲南巡撫郭一裕慫恿總督恆文購金制鑢,他受命前往審查。得實後,皇帝賜恆文自盡,令將一裕發往軍台效力贖罪。12月晉太子太保。翌年正月,遷吏部尚書。1759年2月,西安將軍都賚剋扣軍餉,由他往查,按律被斬。又與巡撫塔水寧會審山西歸化將軍保德、同知世圖侵吞公款案。奏議如實,保德受斬。1761年,他受任東閣大學士兼管禮部事務,繼又兼管兵部事務。1763年,兼翰林院掌院學士,任尚書房總師傅。1765年,兼管刑部事務,充國史館總裁。1768年12月,他70歲,乾隆帝賜御書贊元介景匾額。1773年任四庫全書總裁。是年十一月十六日(12月29日)卒,年7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