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經濟員資格考試製。
1991年11月24日1991年11月24日 (農曆十月十九),我國實行經濟員資格考試製。
1991年11月24日,全國有119萬人分別在4600個考場同時參加了由人事部舉行的首次經濟員資格全國統考,標誌著我國經濟員資格考試制度的開始。
這次考試分為工業、農業、物資、交通、商業、金融、外經貿和勞動8個專業。
人事部副部長程連昌當天上午在北京考區察看和詢問了考試情況後指出,建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是為了在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中引進客觀、公正的社會評價機制,克服評審工作中存在的評審標準彈性大等弊端,不拘一格選拔人才,較好地解決中、初級專業技術人才的評價問題。
人事部當時作出的《經濟員資格考試暫行規定》指出,獲得經濟員資格,必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並成績合格。經濟員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日期定於每年10月份的最後一個星期日。獲得經濟員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有經濟員所需的專業技術水平,但資格不與工資待遇掛鈎。單位行政領導在崗位需要時,根據德才兼備的原則,可從獲得經濟員資格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經濟員職務。企事業單位正規院校經濟專業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可認定其經濟員資格。今後不再進行經濟員任職資格評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