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允許婦女離婚
1995年11月19日1995年11月19日,伊朗總檢察長莫格塔達伊宣布,伊朗法庭將批准遭受虐待的伊朗婦女提出的離婚要求。
莫格塔達伊說,婦女如果被證實受到“無法忍受的虐待”,不管她們的丈夫是否同意,伊朗法庭將批准她們的離婚要求。伊朗總檢察院的一位官員說,所說的“虐待”是指使婚姻無法繼續的任何行為。
在伊朗,由於傳統觀念和財產方面的原因,過去一般只有男人主動提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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