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與列支敦斯登建交
1950年9月14日列支敦斯登,全稱列支敦斯登公國。意為“發亮的石頭”。位於中歐萊茵河上游東岸的內陸國,西鄰瑞土,東接奧地利。面積160平方公里。人口29386人(1991年底),多為列支敦斯登人;外國人占37.5%,主要有瑞士人、奧地利人等。官方語言為德文。87%的居民信奉天主教,8.5%信奉基督教。首都瓦杜茲。資源有大理石,森林覆蓋率34.8%。屬高度發達的工業國,工業主要有冶金、儀表、陶瓷、化工、醫藥、電子、紡織和食品加工等。真空鍍膜產品和假牙生產享有國際聲譽。農業以種植飼料和畜牧為主。旅遊業發達。郵票業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人均收入40345瑞士法郎(1991年,約合28100美元)。原系神聖羅馬帝國王侯的采邑,1719年6月查理六世封瓦杜茲和施倫堡兩地為公國,以當時公爵的姓氏命名。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解體,列加入拿破崙控制下的“萊茵聯盟”。1815年加入“德意志聯盟”。1866年宣告獨立。在兩次大戰中均保持中立。國慶節為8月15日,即天主教的聖母升天節。1988年9月,中列駐瑞士使館通過換文確認兩國建立直接關係並同時確認:根據列瑞1919年達成的協定和1951年瑞駐華公使館同中國外交部的換文,瑞代表列在華利益,這即表明中瑞1950年9月14日建交時中列同時亦建立了外交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