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號召抓革命促生產
1966年9月7日1966年9月7日 (農曆七月廿三),中央號召抓革命促生產。
1966年9月7日,《人民日報》發表社論《抓革命、促生產》。社論提出:“要以文化大革命為綱,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產,保證革命和生產兩不誤。”
1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抓革命促生產的通知》。通知要求工業、農業、交通財貿部門立即加強各級生產業務指揮機構。職工應當堅守崗位,外出串連的必須迅速返回。已經開展文化大革命的,在黨委領導下迅速組成兩套班子,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產、抓業務。職工的文化革命放在業餘時間去搞。未開展文化革命而生產任務較重的單位,文化革命要推遲進行。工礦企業、事業、商業、服務業、科學研究、設計單位,在文化革命中對領導幹部的撤換由上級黨委主動調整,不主張採取民眾“罷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