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金因流浪罪被逮捕
1958年9月3日1958年9月3日 (農曆七月二十),馬丁·路德·金因流浪罪被逮捕。
金被帶到了警察局,當著他妻子的面被按倒在桌子上,然後關進了牢房。
馬丁-路德-金打算擠入一個擁擠的審判廳,以聽清關於他被逮捕的朋友和同事拉爾夫-阿伯爾南希的事情。金被要求走開,但他沒有動,於是被兩名警察抓了起來(他們不認識金)。當他的妻子科勒娜-斯科特試圖叫喊時,他們威脅她:“低下你的頭,否則你也會被送上法庭”。他們把金拖到警察局並按在了桌前。中士用鑰匙打開一間小囚房把他關了進去。
金被判犯了流浪罪後,開始服刑。他在法庭上演講的副本戲劇性被登在了一份報紙上。在演講中,金強調了有意識抵抗的必要性。警務委員克萊德-塞勒爾斯為金支付了保釋金讓他出了獄。克萊德對記者說,他只想節約納稅人的錢而已。此時金開始準備出一本新書--《走向自由的步伐:蒙哥馬利的報導》。查爾斯-穆爾,在意想不到的逮捕發生時正好在聽阿伯爾南希的審判。他所拍攝的照片通過美聯社傳遍了世界,使輿論震驚,馬丁-路德-金由此獲得了財政上的支持並從此開始大規模的民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