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教育家蒙特梭利(1952年逝世)
1870年8月31日個人生平
1870年8月31日,瑪莉亞·蒙特梭利生於義大利的安科納省。她雖是一位獨生女,思想保守的軍人父親,與出身良好家庭的母親卻不曾溺愛過她,使她從小就能夠關懷別人,培養出擇善固執的個性。
五歲那年,父親因為職務上的關係,將全家遷往羅馬。在那兒,蒙特梭利開始她多彩多姿的求學過程:
(1) 十三歲時進入工科學校工科組就讀(當時極少 有女孩子進入工科組)──對數學產生了極大的興趣,這也是日後她認為發展“數學心智”,是“培養抽象思考能力最好途徑”的思想來源。
(2)二十歲自達文奇工科大學畢業,在學期間修習自然科學及現代語言──為後來她發展語文及自然科學教學方法,植下了良好的學識根底。(3)她拒絕了父母親要她當教師的希望, 決心研讀她熱愛的科目──生物學,並執意進入醫學院就讀。然而,當時的社會非常保守,不曾有女子就讀醫學院的前例,而蒙特梭利幾經奮鬥才在二十二歲進入了醫學院,也因此更加忤逆了父親,切斷了對她的經濟來源。她只得靠獎學金及家教維生,度過了那段學醫的艱辛路程─卻奠定了她生物學的深厚學養,以幫助她了解人類成長的法則。她的確研究過低能兒蒙特梭利雖以她的才華和鬥志,突破了種種常人難以克服的束縛,廿六歲就以最優異的成績,成為義大利第一位女醫學博士,名震全國;卻仍然無法改變當時社會對女性的成見,只能在羅馬大學精神病診所擔任助理醫師。
也由於這個機會,她接觸到了白痴兒童(在當時白痴和瘋子同被關在瘋人院),對他們也由同情地幫助解決生活困難,轉而開始研究智障兒童的治療及教育問題,於是她開始閱讀當時塞根關於特殊教育的著作與伊塔對這方面的研究報告。在精神病診所的這兩年工作中,她察覺到:“兒童除了食物之外,還會在屋子裡面到處亂抓、亂摸,找尋可讓兩手操作的東西,以練習他們的抓握能力。”這種認識奠定了她教育理論中,“發展智力需要透過雙手操作”的基本理論。並且由這兩年的體驗,她到了對低能兒童教育的看法:“要克服智慧型不足,主要還得靠教育的手段;不能只用醫藥去治療。”一改傳統盡以藥物治療低能兒的偏執做法。由於她的發現和這兩年創下的績效,有機會把想法作更好的驗證。
自1898年就任以後,蒙氏把自己根據塞根的書籍和伊塔的實驗所研究出的方法,實際地套用到這些可憐的孩子身上;同時也為她學校的同工和羅馬的教師們,預備了一套對低能兒童的“特殊觀察法”,(來了解各個孩子的需要),以及教育法(去幫助孩子智慧型的進步)。
不僅如此,她更針對這些孩子們的問題,用心研製了各式各樣的教育工具,幫助他們“手腦並用”增進智慧型,每天從上午八點到下午七點她親自和兒童相處,觀察他們,了解他們,並做筆記分析和比較,不斷研究出更好的辦法。結果,兩年以來,兒童們學會了許多她認為不可能的事,他們不但會讀會寫,而且通過了當時羅馬地區為正常兒童們舉行的公共考試。
決心去研究正常兒童
然而這種驚人的成就也給她帶來了沉思,她覺得既然教育上的努力對人類智慧具有改變的可能(註:當時的學者都認為智力決定於遺傳);而且,由正常兒童在“公共考試”所表現的成績,並不比智障兒童優異的結果來看,表示絕大多數正常兒童的智力發展,不僅被抑制或被不正當的教法所貽誤,便是開始得太晚,甚至兩者兼而有之。這是不能忽略的大事,她認為這是人們應該去尋找答案,要努力解決才能安心的大問題。因為,她覺得,人類未來的幸福,世界和平的希望,是寄望在大多數的正常兒童身上,於是她毅然地接受了新的挑戰。
她發現:她對低能兒所使用的方法,既然能使較低的心智狀態成長,它背後的“教育原理”必定也能更廣泛地運用在正常兒童的身上,會使較高的心智狀態達到更高的境界。因為正常的兒童如果能夠正常發展,那些低能的心智狀態就絕不可能與他們相同。
為了證明這種方法套用於正常兒童的可能性,她決心重新研究“正常教育學”。她從馳譽全歐的校長高位上離開,回到羅馬大學註冊,重做學生,研究生物科學、實驗心理學、正常教育學、教育人類學等有關學科,以便徹底探索人類成長的自然法則,找出科學的教育理論和方法。經過了沉潛苦研的七年,她逐漸地找出了人類生命發展的規律,逐步地形成她的初步思想和理論。所缺乏的就是驗證的機會了。
兒童之家的創立
1906年,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在羅馬優良建築公會的支持下,為她帶來了研究和驗證提升世界正常兒童智力的機會:
1907年1月6日,第一所“兒童之家”在羅馬的貧民窟桑羅倫多區正式開幕,三個月後第二所蒙特梭利“兒童之家”相繼設立。
“兒童之家”:指的是能供給孩子發展機會的“環境”,它是“公寓中的學校”,不僅具有家的內涵,“如成員的彼此關愛、輔助,環境中的一切設備也都符合兒童的需要和尺寸”;更是幼兒受教育的場所。“家”里的大人們必須經常致力於“學校”環境的改造,使它們適合於兒童的各項發展。
蒙氏就在這裡,又為這些心智良好的兒童,用心研製了能夠促進心智發展的種種教具,來提升人類的智慧,發掘無窮的潛能;也在這裡的觀察中體會出教師應該扮演的角色,產生了舉世聞名的蒙特梭利教學法。
在“兒童之家”里,蒙特梭利套用在那六十位三至五歲小孩身上的方法,得到了驚人的成果;加上歐洲各報章、雜誌、書籍對兒童之家生動的報導與描繪,使來自各國的參觀者絡繹不絕,樂口稱道,譽為奇蹟。於是倫敦、瑞士、荷蘭等歐洲國家,紛紛仿效設立,並邀請蒙特梭利前往開設師資訓練課程。
1912年蒙特梭利前往美國,受到愛迪生等名人的歡迎,她的教育法在舊金山博覽會中的展示得到了大會唯一的兩面金牌獎。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蒙特梭利雖被迫離開她的祖國到了印度,但她的“兒童之家”和師資訓練單位,在戰後卻迅速傳遍了世界各地。
蒙特梭利的逝世
蒙特梭利的晚年,依然不顧身體的衰弱不停地工作,1952年5月6日逝世於荷蘭的努特維克,享年八十二歲。她不僅是著名的科學家,更是偉大的教育家,一生為了兒童,為了人類精神的復興及人類的發展,奉獻了她所有的智慧與一生。
教育理念
童之家的教育理念:
(一)兒童獨立性的尊重:只有獨立的人才能享有自由。兒童的好動性是他的特色,大人不要橫加干涉或禁止,師長千萬別“指揮”或“命令”孩子,要讓他自己指揮自己,自己聽從自己的命令。尊重兒童的獨立性,兒童就能自然的活動他的筋骨,健康的身體隨之而至。
(二)肅靜與活動:尊重兒童的獨立性,並非讓他為所欲為,且不可讓孩子以為安靜、順從、聽話、被動就是好事;而活動或工作就是壞事。蒙台梭利的教學法強調兒童主動探索,並著力於設計啟發性的教學情境和教具,讓兒童藉由具體操作來學習,不只是聽講。
(三)精神勝於方法:蒙氏希望她的學生不要“主動”的想去“教”孩子,應該做個“旁觀者”來注視孩子的一切行為。唯一必須人為的就是設計或製作許多教具,甚至鼓勵孩子盡情的遊玩及操弄,就是對兒童最大的尊重。因為蒙台梭利方法的真正老師,就是兒童本身。
(四)個人自由先於社會紀律:自由第一,秩序只是其次。傳統教育強調“群性”,而蒙氏注重“個性”。蒙台梭利在1932年向英國的蒙台梭利學會發表的文章當中強烈痛責孩童受束於大人,比奴隸及工人都不如。蒙氏畢生心血強調:“解放兒童,是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因此,兒童個人自由,應列為優先考慮。”
(五)童年期的秩序感:蒙台梭利發現兒童的行為特徵之一,就是秩序感。一般人都認為孩子的房間或遊樂場一定亂七八糟,把玩具或紙屑丟的滿地都是,大人也因此相當頭疼,並認為這是孩子的嚴重教育問題,想辦法要及早培養孩子整齊清潔的習慣。然而蒙氏相信,小孩之所以無法將屋內安排得井然有序,始作俑者是大人。兒童本有順乎自然的秩序感,只是大人以“權力”予以弄壞而已
著作
1909年:“學齡前的兒童自動教育”。 1910年:“蒙台梭利法”。 1914年:“我的手冊”。 1916年:“針對學童的蒙台梭利教育法”。 1929年:“住在教堂的兒童”。 1938年:“兒童是與眾不同的”。 1949年:“關於人的教育”、“創意的兒童,吸收的心智”、“教育和自由”。 1948年:“從兒童時期到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