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婦女獲得選舉權
1920年8月26日1920年8月26日,由於一份賦予美國婦女投票權利的宣言的簽訂,歷時81年的鬥爭今天上午靜悄悄地結束了。當國務卿班布里奇-科爾比簽署檔案證明批准美國憲法第19條修正案時,沒有婦女在場。
在歡呼這一長期鬥爭的最終一步的同時,全國婦女黨的領袖們對把她們排除在華盛頓科爾比家舉行的簽字儀式之外一事提出了抗議。一位爭取婦女投票權運動領袖阿比-斯科特-貝克夫人說:“這是非常可悲的”。這一運動的許多領導人整夜守望。等待著證明田納西州已於兩天前批准的這一修正案的檔案的到達,以湊夠批准議案所需要的州數。
美國的鼓動爭取婦女投票權的鬥爭要追溯到1839年,當時在倫敦的有關奴隸制的大會上,柳克麗霞-莫特被拒絕同她丈夫一起入席。但是直到許多年後,蘇珊-B-安東尼才說服一位國會議員提出一項關於給與婦女投票權的憲法修正案。被扣押了幾年之後,此修正案才被國會批准,然後送往各州。有些州已經允許婦女投票多年了。懷俄明州的婦女有著開拓進取的傳統,早在1869年,該州就成為國內第一個允許婦女投票的州。
今天的勝利使美國婦女走在她們姐妹的前頭,儘管英國婦女進行了多年富有戰鬥性的鬥爭,還是沒能全面獲得投票權。世界大戰爆發後,英國的女權運動者獻身於戰爭。最近,他們贏得了一個有限的選舉權,阿斯特夫人被選進議會。但他們仍在為得到與男人完全一樣的投票權利工作著。第一批賦予婦女選舉權的國家是斯堪地納維亞國家。1906年芬蘭婦女爭得投票權。1913年挪威婦女取得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