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在香港實施。
1843年7月22日1843年7月22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在香港公布實施。章程是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主要內容:一、稅則。規定絕大部分貨物的價格和繳納關稅的金額,稅率大約百分之五。二、領事裁判權。規定“倘遇有(中英兩國人)交涉詞訟,……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管事官照辦。這樣,中國司法主權開始喪失。中國海關開始失去保護本國工農業生產的作用。《章程》公布後,27日,廣州開埠。
1843年7月22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在香港公布實施。章程是作為《南京條約》的補充,主要內容:一、稅則。規定絕大部分貨物的價格和繳納關稅的金額,稅率大約百分之五。二、領事裁判權。規定“倘遇有(中英兩國人)交涉詞訟,……英人如何科罪,由英國議定章程法律,發給管事官照辦。這樣,中國司法主權開始喪失。中國海關開始失去保護本國工農業生產的作用。《章程》公布後,27日,廣州開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