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指示加強市場管理和改造私營商業。

1954年7月13日

1954年7月1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市場管理和改造私營商業的指示》。指示指出,今年國營商業在批發商業總額中所占比重已達83.8%。為國家對私營商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創造了極為重要的前提,但也出現了公私關係緊張,私商經營困難的情況。中共中央決定採取“一面前進、一面安排,前進一行,安排一行”的辦法,有計畫地代替和安排私營小批發商和私營零售商。對私營批發商,指示規定:以零售為主而兼營批發的,一般的轉為零售商。專營的批發商或以批發為主而兼營零售的,其中凡能繼續經營者,讓其繼續經營;凡為國營商業所需要者,可以為國營商業代表批發業務;凡能轉業者,輔導其轉業;經過上述辦法仍無法安置者,其職工連同資方代表人可經過訓練,由國營商業錄用。對城鄉私營零售商,除一部分必須和可能轉業的以外,一般的應逐步地把他們改造成為合作商店或國家資本主義的零售商。到年底,私營商業在全國企業零售額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57.25%下降為25.6%。在全國商業企業批發貿易中,國營商業已基本上代替了私營批發商業。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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