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南北雙方發表和平統一聯合聲明。
1972年7月4日1972年7月4日,南北韓兩政府同時在漢城和平壤發表關於南北和平統一的聯合聲明。
70年代初,國際關係格局發生重大變化,朝鮮半島出現緩和趨勢。南北雙方順應時代潮流,為實現自主和平統一做出積極努力,進行多次會談。在此基礎上發表南北聯合聲明,也稱“七四聯合聲明”。該聲明確認,不依靠外來勢力和在沒有外來勢力干涉的情況下實現統一;統一應以和平方法實現,不採取反對對方的武力行動;應當超越思想、信念和制度的差別,首先作為一個民族,促成民族大團結;互相停止中傷誹謗和武裝挑釁,防止意外軍事衝突;努力促成南北紅十字會會談;開設平壤漢城的直通電話;成立由南北代表共同組成的南北協調委員會等7項內容。
聲明發表後,從1972年11月至1973年6月,南北協調委員會共舉行3次會議,但進展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