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國集團成立
1964年6月15日1964年6月15日,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第一屆貿易和發展會議上,77個開發中國家和地區發表《七十七國聯合宣言》,形成“七十七國集團”。到1988年2月,有127個國家和地區參加該組織,但名稱沿用未變。
七十七國集團的宗旨是加強開發中國家在國際經濟領域的合作,採取一致立場反對超級大國和帝國主義的控制、剝削和掠奪。主要活動方式是在每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召開之前,舉行成員部長級會議,研究對策,協調立場,採取聯合行動,為改革不平等的國際經濟關係同已開發國家進行鬥爭。
1967年10月在阿爾及利亞首都阿爾及爾召開第一次會議,通過《阿爾及爾憲章》,決定以聯合行動抵制已開發國家的剝削和掠奪。第二次會議於1971年10月在秘魯首都利馬舉行,通過《利馬宣言》,譴責超級大國軍備競賽、殖民主義、種族主義、占領他國領土和對他國施加壓力,要求改變開發中國家在國際金融、貿易、關稅、援助、海運和自然資源開發等方面的無權地位。
1974年4月,聯大第六屆特別會議通過由該集團起草的《關於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宣言》和《行動綱領》,規定了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原則:一切國家都有平等參加解決世界經濟問題的權利,都有權對其自然資源和國內一切經濟活動行使永久主權;開發中國家有權建立原料和初級產品生產國聯合組織等。
1976年2月,在馬尼拉舉行第三次會議,通過《馬尼拉宣言》和《行動綱領》。1979年2月在坦尚尼亞阿魯沙召開第四次會議,通過《阿魯沙宣言》,強調南北對話和南南合作。第五次會議於1983年4月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