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同歐洲經濟共同體建立正式關係

1975年5月8日

歐洲經濟共同體也稱歐洲共同市場,它與歐洲煤鋼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一起共同組成歐洲共同體(簡稱歐共體)。在歐共體中以歐洲經濟共同體最為重要。
1951年4月18日,法國、原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簽訂了《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條約於1952年7月25日生效。1957年3月25日,6國又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建立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條約於1958年1月1日生效。1965年4月8日,6國又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併,統稱歐洲共同體,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可以獨立的名義活動。
70年代初期,中國同西歐國家的關係有了很大發展。當時歐共體已有9個成員國,除6個發起國外,1973年英國、丹麥、愛爾蘭也加入了歐共體。當時除了愛爾蘭(1979年同我國建交)外,這些國家都同中國建立了外交關係。中國支持西歐聯合的態度受到共同體各國的歡迎。1974年11月,共同體委員會表示願意同中國簽訂貿易協定,並希望就建交問題進行談判。1975年5月,中國人民外交學會邀請共同體委員會副主席索姆斯訪華,當時的中國外交部長喬冠華與索姆斯在北京談判,於5月8日達成我國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建交協定。9月,我國在布魯塞爾設立了使團,正式委派駐比利時大使兼任駐歐洲經濟共同體使團團長。中國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建交後,推動了雙方關係的發展,從1978年起每年都有互訪。1983年11月1日,中國同歐洲煤鋼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建立了外交關係,從而實現了中國同歐洲共同體的全面建交。1988年5月,歐共體委員會正式在華設立代表團。歐共體是國際上一支重要的經濟和政治力量,是世界上最大的貿易集團。中國與之建交後,雙方人員往來頻繁,領導人多次互訪,雙邊貿易逐年增加,合作領域不斷擴大。1990年我國同歐共體的貿易總額達到137.40億美元。歐共體委員會分別向湖南、福建、浙江和江蘇等地災區提供了總額為53萬歐洲貨幣單位的緊急援助。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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