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辦“新政”的機構成立

1901年4月21日

1901年4月21日,清廷成立了以奕鄺為首的督辦政務處,作為主持“變法”的機構,籌辦“新政”。李鴻章、榮祿、崑岡、王文韶、鹿傳霖為督辦大臣,劉坤一、張之洞為參予政務處大臣,總攬一切新政事宜,負責制訂各項措施,掌管各地官吏奏章及辦理全國官制、學校、科舉、吏治等。但政務處並無實權,只不過是軍機處的駢枝機關,主要任務是參酌中外的政治民政部列成條文,彙編成“政典”供西太后參考。而在舉辦“新政”過程中起實際作用的還是各省督撫,尤其是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和直隸總督袁世凱。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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