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改燕京為中都
1153年4月21日完顏亮殺金熙宗,奪取帝位之後,1150年派人到燕京(今北京)增廣舊城建設宮廷。
1153年4月21日(金貞元元年三月二十六日)金遷都,改元“貞元”,改燕京為中都大興府,汴京為南京(今河南開封),將上京改稱會寧府,又改中京大定府為北京(今內蒙古寧城西南)。東京遼陽府(今遼寧遼陽),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依舊。並分著漢地為14路,設總管府。完顏亮遷都中都後,恢復了殿試,“惟以詞賦、法律取土;去酷刑、訂車蓋式樣”等制度。還把中原和華北的軍事、行政和財賦等大權收歸自己掌握。所以這次遷都標誌著金朝完成了它走向中央集權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