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北局頒布土地政策
1936年4月4日1936年4月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發出指示,要求尚未分配土地的地區,今後應執行不沒收富農的財產和非封建剝削部分的土地,以及富農有與貧下中農分得同等土地之權的新策略。“一二·九運動”以後,國內形勢朝著抗日的方向發展,建立最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是黨面臨的迫切任務。西北局的這一指示正是遵照1935年12月6日中共中央《關於改變對富農策略的決定》作出的。
1936年4月4日,中共中央西北局、中央政府西北辦事處發出指示,要求尚未分配土地的地區,今後應執行不沒收富農的財產和非封建剝削部分的土地,以及富農有與貧下中農分得同等土地之權的新策略。“一二·九運動”以後,國內形勢朝著抗日的方向發展,建立最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是黨面臨的迫切任務。西北局的這一指示正是遵照1935年12月6日中共中央《關於改變對富農策略的決定》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