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召開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
1984年3月26日1984年3月26日 (農曆二月廿四),中央召開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
1984年3月26日 中共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聯合召開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會議建議進一步開放由北向南14個沿海港口城市,作為中國實行對外開放的一個新的重要步驟。這些港口城市同深圳、珠海、廈門、汕頭4個經濟特區,將成為中國對外開放的前沿地帶。這14個港口城市是: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
1984年3月26日 (農曆二月廿四),中央召開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
1984年3月26日 中共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聯合召開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會議建議進一步開放由北向南14個沿海港口城市,作為中國實行對外開放的一個新的重要步驟。這些港口城市同深圳、珠海、廈門、汕頭4個經濟特區,將成為中國對外開放的前沿地帶。這14個港口城市是:大連、秦皇島、天津、煙臺、青島、連雲港、南通、上海、寧波、溫州、福州、廣州、湛江、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