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將計畫生育定為一項基本國策
1982年3月13日1982年3月13日 (農曆二月十八),中共中央將計畫生育定為一項基本國策。
保險公司為農村“兩女”戶辦養老保險
1982年3月13日,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國務院最近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國家幹部和職工、城鎮居民,除特殊情況經過批准者外,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農村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某些民眾確有實際困難要求生育兩胎的,經過審批可以有計畫地安排。不論哪一種情況都不能生三胎。
中央將計畫生育做為一項長期的基本國策,堅定不移地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