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要求妥善安置歸國華僑
1960年2月2日1960年2月2日 (農曆正月初六),國務院要求妥善安置歸國華僑。
“到家了!”印尼僑胞乘坐我國政府派出的輪船返回祖國,到達廣州。
1960年2月2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接待和安置歸國華僑的指示》。要求各地根據國家的需要和個人的志願,妥善安排歸國華僑的工作。對歸國華僑帶回的一切行李、物品一律免收關稅,其帶回的一切財產,永遠歸個人所有。
1960年2月2日 (農曆正月初六),國務院要求妥善安置歸國華僑。
“到家了!”印尼僑胞乘坐我國政府派出的輪船返回祖國,到達廣州。
1960年2月2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接待和安置歸國華僑的指示》。要求各地根據國家的需要和個人的志願,妥善安排歸國華僑的工作。對歸國華僑帶回的一切行李、物品一律免收關稅,其帶回的一切財產,永遠歸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