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率中國代表團訪問蘇聯
1949年12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長周
恩來在條約上籤字,後排左1為史達林,左2為毛澤東
1949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率領中國代表團訪問蘇聯。這是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國政府首腦第一次出訪活動。訪問期間,毛澤東同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史達林就中蘇雙方有關的重要政治和經濟問題舉行了會談。1950年1月20日,中國政務院總理兼外長周恩來抵達莫斯科,參加雙邊會談。
2月14日,周恩來總理兼外長同蘇聯外長維辛斯基在莫斯科簽署《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條約於同年4月11日起生效,有效期30年。條約共6條,主要內容為:締約國雙方保證共同盡力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制止任何國家的侵略與破壞和平;當締約國任何一方受到日本或日本盟國之進攻時,締約國另一方即盡全力給予軍事及其他援助;締約國雙方均不締結、也不參加任何反對對方的同盟、集團或行動;雙方對有關中蘇兩國共同利益的一切重大國際問題將進行彼此協商;雙方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主權與領土完整及不干涉對方內政的原則,發展中蘇間的經濟與文化關係,彼此給予經濟援助,進行經濟合作。